省交通厅昨日发出《关于桥梁治超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运输可解体货物的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不可解体货物的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车辆禁止在省内桥梁通行;对运输不可解体货物且车货总重在55吨至100吨之间的,在办理了超限运输手续,且符合桥梁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由路政人员监护通行。 (记者 薛昆 实习生 吴春明)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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