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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西安理工大再次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咸宁路支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银行负责人当场为5名受助学生办理了贷款手续。
据悉,中国银行西安咸宁路支行与西安理工大的合作是从2003年开始的,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新机制后,咸宁路支行积极与西安理工大签订合作协议。自当年中行在该校的第一份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订以来,累计为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6876人次,贷款金额3857.3万元。其中旧机制贷款人次235人,贷款金额115.7万元;新机制贷款人次6641人,贷款金额3741.6万元,帮助学校3635名贫困学生解决了缴费难的问题。
据协议规定,银行方为学校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包括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甲方向借款学生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
按照2007年7月30日陕西省教育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订的《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为14%牞由同级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
为了保证贷款按时偿还,学校在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的同时,制定了一整套贷款制度,保障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以来,西安理工大的助学还款率名列全省高校前列。(记者
鸣琦)
编辑: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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