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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优先、土地配置优先、路权使用优先、政策扶持优先……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保障公交优先发展,引导市民在出行时优先选择公交。
规划先行 大型小区建公交配套设施
我市将编制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重点确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
城市开发区、大学园区、大型公共场所以及大型居民小区,必须规划配置公交场站设施。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防止、纠正、严厉查处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
土地优先 公交场站设施划拨供地
对规划确定的公交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公交港湾等公交项目用地,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
路权优先 取缔站点周边占道停车
对新建和改造路宽30米以上的道路(含30米),规划设置公交港湾;路宽50米以上的道路(含50米),规划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要设置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对占用公交优先(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确保公交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
减少因道路禁左和单行对公交车辆的影响,取缔公交站点前后30米和影响公交车通行的占道停车。优化道路交叉口和信号系统的设置,减少公交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
政策扶持 公交设施纳入城建“大盘”
我市将公交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快速公交、公交专用道和公交港湾等建设项目纳入每年的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根据项目情况给予全额投资或资金补助。政府还将对轨道交通、车辆和设施装备的新增、更新,以及公交智能化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
资金支持 公益服务政府财政补贴
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政策性亏损评估和补贴制度。每年定期对公交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实行低票价、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老年人和伤残军人减免票等社会公益服务形成的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财政每年将合理界定和计算,并给予足额补贴。
特许经营 有序竞争提供更好服务
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对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
组织领导 多部门联手推动公交发展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规划、建委、市政、公安、国土、城管、物价、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发改委、市容园林、民政、工商、环保、地铁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形成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记者朱玲)
编辑: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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