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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6月12日上午,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宏贤主持召开今年第七次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了示范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标准等事项。
会议指出,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调研,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针对性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机构建设,动员群众积极参保,切实办好这件惠民的好事,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示范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标准,基金筹集标准为2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100元。
会议要求,启动方案得到省上批准后,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劳动等部门要抓紧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今年达到60%的扩面指标。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后,要对大病救助的原则进行研究,使群众的一般性疾病得到妥善治疗,大病得到及时救助。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示范区招商队伍管理的意见、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认定办法和招商项目服务工作流程的意见。 (通讯员:夏建刚 记者:李永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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