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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2月10日电(记者朱旭东)江苏省卫生价格管理部门9日发布了南京地区医疗机构部分单病种限价水平,从3月1日起,南京地区的医疗机构对28个病种实施单病种限价。
去年9月1日开始,江苏省要求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原则上都要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并确定了45个单病种供医院参考。据了解,医院在选择单病种时必须遵循8大原则:一是常见病、多发病;二是发病原因明确;三是发病机制清楚;四是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五是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六是疗效确切,预后良好;七是质量易于控制;八是成本易于核算。
这次发布的单病种限价病种主要涉及外科手术类,这是在各医疗机构上报的单病种临床路径和测定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定并研究确定的。28个限价病种中,价格最高的是“单纯性室间隔缺损”,每例收费26300元(修补材料除外),价格最低的是“非淋球菌性尿道炎(衣原体感染)”,每例收费1200元。所限病种的限价水平,均低于各医疗机构前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的5%-10%。
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单病种限价不仅能降低部分患者的医疗费用,促使医院进一步规范医疗程序,选择合理科学的诊疗路径,更重要的是改变了部分病种按项目收费的传统,实行按病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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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限价”:是指病人患了单一病种,从确诊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医生按照该病种既定的技术服务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由医院定出最高的医疗费用标准,超出限价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 |

河南:“单病种限价”为患者减少费用近3000万元
自2006年4月1日起,河南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到2006年年底,全省425所医疗机构收治单病种限价病人1万多例,涵盖40多个病种,与限价前相比为患者减少费用近3000万元。 >>>
广西试行单病种限价
切实缓解患者看病贵看病难
为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试点实行单病种限价。此前1月17日,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试行单病种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桂林南溪山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北海市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容县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进行单病种限价试点,试点医院开始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剖腹产、无痛人流、颅骨修补术等49个单病种价格实行“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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