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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理“空心村”问题的几点思考
来源:三农在线 作者: 时间:2007-10-06 08:4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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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心村”的成因
  “空心村”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产物。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具备经济实力的农民掀起了建房高潮。由于当时没有村镇规划,建房用地按亩分批,有的地方没有审批表,就直接在申请报告上签字盖章,建房的随意性大,位置大都由建房户自己按责任田形状确定,间距不足,朝向混乱,至今留下了很大的整治困难。这批人住上新房后,木结构的老房子关进了猪、牛等,“空心村”的雏形开始出现。主要表现是———
  (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民开始外出创业,大批农民涌向小城镇、大中城市,一部分农民落户小城镇,成了自理口粮的城镇居民户,虽然他们已离村二十多年,农村的房已经倒塌,但仍占着宅基地。
  (二)许多农民凭着聪明的大脑、经商的胆魄,进城开店、设厂、办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奋斗,相当一部分人都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房地产市场放开后,他们在外有自己的住房,有的人甚至在多个城市,拥有多处房地产,老家的房屋基本不住,但他们当中部分人觉得老祖宗留下的老宅风水好,就是空着,也不愿出手。
  (三)部分农村青年读书上学,毕业后在外就业,结婚生子,有条件的把父母接出去一起居住,家乡的房屋关门上锁,只是清明时节,回家扫墓时去看一眼。
  (四)村民建房没有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因老房子地处村中心,道路比较窄,进出不便,许多村民就在主要道路两旁、村前村后建房,村中心的老旧房子被新房包围,久而久之村子变成了名符其实的“空心村”。
  (五)农民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不管有多少套房子,也不放弃村中心的老宅基,更不愿拆除破烂不堪的房屋把宅基地归还集体,造成了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六)各方面对农村欠账太多。
  1.没有把村庄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把大量的财力、技术都投在城市建设上,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城市的道路都由政府负担,而农村要农民自己承担。在新农村建设开始之前,国家各级财政没有专项资金安排村镇建设,小集镇建设靠开发土地,农村则靠集资来维持一些公益事业。
  2.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到县,有头无脚,只在乡(镇)配置了管理员,没有很好地建立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系。有的地方对曾经设立过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进行合并,把审批权交给乡(镇)。由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对规划业务认识不到位,造成村庄规划混乱,不按规划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
  3.基层干部规划意识落后、规划观念淡薄,有关机构也没有很好地组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特别是连接政府与农村的联村干部规划认知不足,难以胜任农村建设的指导工作,有的联村干部一碰到村镇建设纠纷就往相关部门推,不明确自己的职责。
  4.规划建设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乡(镇)基本上没有这类人才,有一些中心镇的城建办有1-2位技术人员,基层站所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也比较少。按照目前情况看,全国各地的村镇建设管理人员还是应以土生土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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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心村”的危害多
  (一)浪费建设用地资源。从当前存在的情况看,“空心村”占用了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致使一部分村民受到了用地指标的限制不能建房。现在农村有的一家三代同住,住房非常困难的还不少,他们在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没有土地,长时间不让建房,就会突破红线,把房子建到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违法占用土地。
  (二)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空心村”的房子多以木结构为主,有的是四合院、连片房,容易发生火灾。有的“空心村”内杂草丛生,老鼠、毒蛇盘踞,对村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有的大片老房子里居住着生活比较困难的老人,房子破旧,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对老人的生命有危险,对行人同样存在隐患。
  (三)严重影响村容环境。许多“空心村”变成猪舍、牛棚,造成粪便成堆,污水横流,蚊蝇乱飞,既败坏了村容村貌,又影响村民出行生活。
  (四)宅基地纠纷增多。许多人出门在外,多年没有回家,对老宅基地的四至、界址已变得比较模糊。土地资源紧缺,随着村民拆建房屋增多,宅基地纠纷争执相应增多,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五)阻碍了村庄的发展。“空心村”多是农村老房子,地处村中心位置,要规划全村的道路、排污等公共设施,必须要经过村中心,中间位置卡住了,就影响了全局,所有建设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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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与对策
  治理“空心村”需建设、国土、交通、水利、农业、电力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乡(镇)政府组织领导,村两委的努力落实。
  (一)建议国家制定《村镇房屋拆迁条例》,按照农村的特点、传统和农民的要求,制定适应农村发展的房屋拆迁条例,用于指导农村建设,规范拆迁行为,做到村庄整治有法可依。
  (二)大力宣传整治“空心村”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国土政策、规划建设业务培训,巩固工作积极性,克服怕苦怕难的心理。特别是驻村干部,要下定决心,干一番事业。每个村的整治,驻村干部就是整治工作的领导人,相关部门都要服从指挥。
  (三)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根据村庄规模的大小、“空心村”的规模,测准地形图,精心编制村庄规划,对村庄的道路、供水、排污、电力等做出全面部署,使村庄建设可以按图选址,按图实施,减少浪费,保证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的运用。
  (四)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县、乡(镇)应建立工作机构,选派相当职务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作为常设机构,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行动。村级也应成立领导小组,驻村干部任组长,村长、书记任副组长,吸收村老协领导、村内有威望的人员参加。
  (五)摸清家底,制定方案。
  1.国土部门应依据《土地法》规定,对“空心村”的权属进行调查,查明是否一户多宅,是否有权属证明,是否多占宅基地等。对房屋已倒塌、荒芜长草的宅基地对照相关法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证,检查建新拆旧的落实情况,没有拆除的要限期拆除,并对宅基地进行评估。
  2.建设部门要按照村庄规划蓝图,编制“空心村”整治方案,做好道路、管线的定位放样工作,做好拆迁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3.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对居住在“空心村”内的孤寡老人、特困户进行住房救济,让他们搬出“空心村”后有房子住。
  4.各级政府要集中财力资金,用于启动“空心村”整治工作。“空心村”的宅基地可以由村委会收购,统一使用,也可以利用股权形式合作开发。
  (六)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
  1.严格执行《土地法》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把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为乡(镇)主要的工作来抓,当作重要工作目标考核,不能抓一阵松一阵。
  2.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机构建设。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工作任务、管理区域的大小,设立建设规划管理机构,作为建设局职能的延伸,机构归建设局管理,将规划、建设、质量监管、村镇监察等工作归纳在一起,全面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促进村镇建设事业的发展。
  3.依法规范建设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和“一书一证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村庄建设顺利进行。(作者单位:浙江省天台平桥建设规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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